安国河市南至幺塘 110 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河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18新利网站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组织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我单位电话、书面反映。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18新利网站有限公司(0818-2220008)
通讯
报备机关:安国市水务局(0818-2652957)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我单位电话、书面反映。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18新利网站有限公司(0818-2220008)
通讯
报备机关:安国市水务局(0818-2652957)
通讯
河市南至幺塘水保公示资料(点击下载)